[原创]海归还是海龟,都不可以

今天看到一条新闻:人事部、教育部等16个部门联合下发通知,今后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,可不受编制数额、增人指标、工资总额和出国前户口所在地的限制。随迁子女参加高中升学考试和高考的,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。

如果立法者在我面前,我肯定向他吐痰。我从来没有看过这种白痴法律,难道海归就可以高人一等了吗?

人生而平等,凭什么法律规定海归的子女就优先录取?首先,海归也有很多垃圾。有很多海归都是很差的,大部分海都是海。海是什么?因为在海外混不下去所以归回祖国拿点面子的缩头乌龟,简称海龟。给这些海龟优待条件,根本起不了防止人才外流的作用,反而让那些缩头乌龟更加懒惰无能。

从这一点我们还可以看出中国立法者的崇洋媚外,难道国外的就一定好吗?为什么到过国外的就高人一等?这些立法者不仅把外国捧得高高在上,而且还把自己的尊严扔到了狗屎坑里。这些人有资格当立法者吗?

另外,即使有海外高级人才回归祖国,也不可以给他们优待条件。为什么他们的子女就可以优先录取,为什么他们的子女就可以受到优待?为什么农民的子女就不可以?人生而平等,难道那些立法者不知道这句话吗?我觉得,乞丐的子女的地位应该和胡锦涛的子女的地位一样,更不用说那些海归了。

这套“海归优待法”明显就是不平等的,还有那个户口制度的相关法规,都是不平等的法律。(根据宪法规定,中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。)为什么连法律都要搞歧视?难道农民就没有人权吗?难道农民的子女就天生是低人一等的吗?

中国宪法第2章第33条写到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。”现在,连法律都不平等,那么人民的人权和平等又有谁来保障呢?

作为一个海外华人,我希望所有海外的华人都抱有公正的态度来评论这套法律,不要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了其他人的人权和神圣的平等理念,让我们大家一起来抵制这个狗娘养的恶法。

3 Responses to “[原创]海归还是海龟,都不可以”

  1. Stanley Says:

    凡是违反宪法的法律都是无效法律.

  2. Stanley Says:

    那么真是很抱歉. 我有写转载自哪里, 但没有完全按照你的要求, 实在抱歉, 我已经将他删除了。

  3. lavender Says:

    他们还没权利立法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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